從2016年起,在全省全面推開農業(yè)“三項補貼”改革,將農資綜合補貼、種糧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合并為“農業(yè)支持保護補貼”,用于支持保護耕地地力。
(一)補貼對象。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資金,其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各地要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tài)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整地、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農業(yè)生態(tài)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二)補貼政策范圍。補貼資金原則上與耕地面積掛鉤,耕地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的面積為基礎,對暫未確權到戶的耕地,以二輪承包面積為基礎,具體方式由縣(市、區(qū))政府確定。對已作為畜牧養(yǎng)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yè)用地、非農業(yè)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得給予補貼。
(三)補貼資金分配。省按照中央下達的用于耕地地力保護的農業(yè)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總量,參照各地前三年度種植面積(占70%權重)和二調耕地面積(占30%權重),加上各地種糧直補基數(shù),測算下達各縣(市、區(qū))補貼資金額??h(市、區(qū))的畝均補貼標準,由縣(市、區(qū))政府根據省里下達的資金額以及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面積測算確定,縣域內要執(zhí)行統(tǒng)一的補貼標準,并在以后年度保持相對穩(wěn)定。
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根據省財政下達的資金額以及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面積,測算補貼標準,并負責所屬農場的補貼資金發(fā)放。省監(jiān)獄管理局所屬農場按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縣(市、區(qū))負責發(f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制定施工方案。各縣(市、區(qū),含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下同)根據此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施工方案。
(二)做好補貼面積審核登記。各縣(市、區(qū))應根據補貼政策要求和確權到戶面積情況,做好補貼面積到戶情況登記與審核,制作全縣(市、區(qū))補貼面積基礎信息表。
(三)兌付補貼資金。各縣(市、區(qū))務必于規(guī)定期限內將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兌付給補貼對象。
(四)進行總結評估。各縣(市、區(qū))要對三項補貼改革工作認真總結,梳理改革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報告省財政廳、省農委。省財政廳、省農委對改革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補貼政策。